根据《宝岛体育科研助理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宝岛体育院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现将宝岛体育2020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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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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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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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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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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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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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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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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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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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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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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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体育产业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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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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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届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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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20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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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的收集整理;相关文件汇总、会议记录、参与实习调研;协调中心、团队等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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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体育产业研发中心经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配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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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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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8409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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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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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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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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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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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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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运动员日常疾病、软组织损伤和外伤的处置;运动队日常跟队医疗;运动队外出训练、比赛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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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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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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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8409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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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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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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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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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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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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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队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会议记录;运动队外出训练、比赛期间的科研工作;协调运动队科研、训练、财务等相关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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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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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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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8409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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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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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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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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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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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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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运动队体能训练;运动队外出训练、比赛跟队体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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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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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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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8409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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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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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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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觉悟较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所聘岗位的工作;
(二)身体健康,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招聘岗位有其他政治条件限制的人员。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学历要求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为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方式
为二级单位自设岗位,人事关系由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二)薪酬
1.按照《宝岛体育科研助理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宝岛体育院发〔2020〕24号)要求的薪酬标准面议。
2.依托人才交流中心缴纳相关科研助理岗位人员保险及相关费用,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档案
档案按规定转至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五、其他
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助理岗位的招聘工作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