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的通知》(市人社发〔2022〕29号)文件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人事处审核,现将符合西安地区优秀人才、实用储备人才条件的教师予以公示(见附件)。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人事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6日-5月22日
人事处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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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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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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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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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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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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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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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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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国内含港澳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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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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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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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储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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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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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曼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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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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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储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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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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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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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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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储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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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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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芊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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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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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储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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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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