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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4月23日 00:00 作者:黄志军 摄影: 信息来源:宣传部 责任编辑:
本网讯近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武装部下发《表彰2012年度党管武装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通令(碑武[2013]03号),表彰了2012年碑林区一批党管武装先进单位、武装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其中,我院保卫处马延安同志被授予“武装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碑林区人民武装部希望各单位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进一步强化创先争优意识,振奋精神,团结协作,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把全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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