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体党发〔2019〕35号
 
 
关于印发《西安体育学院处级干部工作交接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西安体育学院处级干部工作交接管理办法》经2019年7月5日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西安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9年7月10日  
 
 
 
           西安体育学院处级干部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处级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处级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处级干部工作交接,保证各单位(部门)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处级干部在提拔、调任、改任、辞职、免职、降职以及其他原因离开现任处级岗位时,应在职务任免决定宣布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并在校纪委、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可推迟交接,但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二条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的工作交接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其他单位(部门)负责人的工作交接由所在二级单位 党委(党总支)书记负责,单位(部门)副职的工作交接由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责。校纪委和相关校领导进行监督。
第三条  工作交接的内容主要包括整体工作交接、工作资料交接、财务状况交接、资产状况交接和其他重要事项交接。
(一)整体工作,包括: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发展思路、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所负责主要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特别是正在开展和应在近期开展的工作情况、未完成的重点任务);对今后工作的设想和建议等。
(二)工作资料,指工作范围涉及的规章制度、重要文件资料、重要通讯录、电子文档等资料。具体包括本单位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总结、工作规范及制度、重要请示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下发的重要文件等文书资料;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含会议记录)、图书、音像、图片等档案材料;人、财、物的各种统计数据、报表等数据资料。
(三)财务状况,指工作范围和职权范围内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及使用)、债权债务(含借款)等经济事项,以及对外签订的尚未执行完的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涉及财务事项的情况。
(四)资产状况,指工作范围和职权范围内的实物资产状况,具体包括因工作需要用公款购买并由本人在工作中使用、借用或保管的电脑、移动硬盘、打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含相关软件及说明书),以及办公用房、办公家具。
(五)其他重要事项,指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及工作状况,单位公章、证件以及其他需要说明和交接的重要事项。
第四条  离任干部在工作交接前,应认真填写《西安体育学院处级干部工作交接登记表》(见附件),不得故意藏匿、销毁、变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共公财产和其他与工作有关的物品。经手借出的公款公物,应负责落实归还或按规定办理手续。保管、使用的办公设备和公物,原则上不得带离,确因工作需要移至校内其他单位(部门)的,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第五条  接任干部在工作移交时,应按照离任干部填写的《西安体育学院处级干部工作交接登记表》所列内容认真核对,详细查阅相关资料,并有权对未尽事宜提出异议。对交接手续不完善或交接中出现的问题,有关单位(部门)和个人必须及时、如实地向校纪委、校党委组织部和相关校领导汇报,由相关校领导牵头协调处理。
第六条  当接任干部暂时不能到位的,学校或有关单位(部门)应指定工作接收人,督促离任干部和接收人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当工作交接内容涉及到其他干部时,相关人员应到场参与工作交接,并在工作交接登记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对于工作交接后发现的疏漏事项,离任干部须配合做好补充交接工作手续。对于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已经写出说明,但在接任干部继续处理该业务时出现困难,需要离任干部协助的,离任干部应积极协助处理。
第七条  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的离任干部,在学校对其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须配合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未按要求完成交接而给工作带来影响或损失的,由离任干部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无故拒不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工作交接不彻底(包括事后发现有隐瞒未报的待处理事项)或不坚持原则、弄虚作假的干部,要予以批评教育,直至予以组织处理。
第八条 《西安体育学院处级干部工作交接登记表》一式3份,由离任干部、接任干部和所在单位(部门)各存1份。凡涉及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工作交接的,由接任干部将《西安体育学院处级干部工作交接登记表》复印3份,分别呈报校纪委、校党委组织部和相关校领导。
第九条  本办法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离任科级干部的工作交接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由各单位(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附件:  西安体育学院处级干部工作交接登记表
 
  
   | 原工作单位 |  | 原任职务 |  | 
  
   | 交接地点 |  | 交接时间 |  | 
  
   | 交 接 内 容 | 类别 | 序号 | 具体事项 | 
  
   | 整体工作 | 1 | 工作职责: | 
  
   | 2 | 工作要求: | 
  
   | 3 | 工作思路: | 
  
   | 4 | 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 | 
  
   | 5 | 正在开展的工作: | 
  
   | 6 | 应在近期开展的工作: | 
  
   | 7 | 未完成的重点任务: | 
  
   | 8 | 今后工作的设想和建议: | 
  
   | 工作资料 | 1 | 本单位发展规划: | 
  
   | 2 | 工作计划及总结: | 
  
   | 3 | 工作规范及制度: | 
  
   | 4 | 重要请示报告: | 
  
   | 5 | 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下发的重要文件: | 
  
   | 6 | 文字材料、会议记录: | 
  
   | 7 | 图书、音响、图片等档案资料: | 
  
   | 8 | 人、财、物的各种统计数据、报表等: | 
  
   | 财务 状况 | 1 | 财务收支(财务预算及使用): | 
  
   | 2 | 债权债务(含借款): | 
  
   | 3 | 与校外单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的经济合同: | 
  
   | 4 | 与校外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 | 
  
   | 5 | 其他需移交的财务事项: | 
  
   | 资产 状况 | 1 | 办公用房: | 
  
   | 2 | 办公家具: | 
  
   | 3 | 办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 | 
  
   | 4 | 移动硬盘、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 | 
  
   | 其他 | 1 | 工作分工及状况: | 
  
   | 2 | 公章、证件以及其他需要说明和交接的重要事项: | 
  
   | 备  注 | 借用公款情况:  (需财务处盖章确认)。 | 
 
备注:移交事项可附目录及相关材料或复印件。
离任干部(签名):                 接替干部(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