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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2月17日 00:00 作者: 摄影: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本网讯受教育部大学生体育协会选派,我院健美操教研室教师于长菊、张蕊二位国际级裁判员,参加了2012年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健美操比赛的执裁工作,于长菊教授担任仲裁委员,张蕊副教授担任现场难度评判工作。二位老师的工作能力得到了教育部大体协与大运会组委会的一致肯定,其中张蕊副教授被授予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
于长菊
张蕊
作者/张蕊
供稿/体育艺术系
责任编辑/黄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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