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宝岛体育学生奖励实施细则》结合《宝岛体育学生德、智、体综合考评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宝岛体育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范围
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1. 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 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合格课程情况。
4. 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尊敬师长,师生反映良好。
5. 在校期间曾获校级(含)以上荣誉,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6. 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投身国防事业,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7. 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见义勇为、孝老爱亲、抗击疫情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突出贡献,且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成立评选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评选名额按照毕业生人数3%比例分配。
2、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学院(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
3、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在其毕业离校前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部)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评选人员申请表(2份)和评选情况正式文件(学院盖章)送至学生处就业中心。
五、各学院(部)评选名额分配如下:(按照毕业生人数3%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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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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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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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毕业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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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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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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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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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人(含特教1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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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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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训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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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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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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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育与休闲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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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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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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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经济与体育管理学院 管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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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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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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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格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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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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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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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健康投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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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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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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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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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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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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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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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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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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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投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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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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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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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会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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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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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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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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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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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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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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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2021年4月6日